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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网金融2月7日电(记者牛鹤)今天,南昌市市场监督局发布了《十大典型疫情防控违法案件报告》,显示江西浩鑫药业江新店因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据报道,1月2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局对江西浩鑫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江新店(“江西浩鑫药业江新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据调查,该药店在1月20日以后销售的三种口罩价格上涨了32%,达到68.9%,目的是牟取暴利,购买成本没有明显变化,进口和销售的差价率很高。同时,药房出售的一些药物没有明确定价。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监管部门拟对江西浩鑫药业江新店实施罚款共计300.5万元

江西浩心大药房江信店哄抬物价或被罚300万 回应称“具体处罚要等听证会结果

对此,中网财经记者致电江西浩鑫药业,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公司目前只收到了拟处罚,具体处罚结果不得不等待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听证结果。另一方还表示,1月21日,该公司已停止销售上述三款口罩。

天空调查显示,江西浩鑫药房江新店是江西浩鑫药房的一个分店。江西浩鑫药业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谢春强,主要股东为万志勇,持有公司46%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浩鑫药业的许多子公司都因销售劣药而受到处罚。

2018年1月8日,公司子公司江西浩鑫药房橡湾店因销售劣药被南昌市西湖区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收,没收违法所得228.18元;罚款798.84元,罚款总额1027.02元,上缴国库。

2018年6月12日,江西浩鑫药业子公司恒达杜明店因消毒产品标签上出现“盖天灵婴儿湿疹膏”字样,被南昌市卫生计生委罚款2000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江西浩心大药房江信店哄抬物价或被罚300万 回应称“具体处罚要等听证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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