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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市财政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构(以下简称“上海协调机构”)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恢复企业生产、稳定外贸、稳定外资、稳定投资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梳理和细化了金融支持恢复生产、稳定外贸、稳定外资、稳定投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金融委办公室上海协调机制出台金融服务若干意见 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

一是继续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支持。其中,加大对中小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新的1万亿元包容性再融资再贴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挖掘新的贷款客户,提高首贷比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担保政策体系,确保今年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增加3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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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尽一切努力确保重大项目的有序启动和恢复以及产业链协调。包括:确保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序复工;加强产业链合作,恢复生产,恢复金融服务。

第三,积极支持稳定外资和扩大有效投资。具体来说:支持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三稳”领域的中小企业;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推进上海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支持上海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永久债券等补充资本;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对接工作。促进企业债券发行和外资、外债流入,丰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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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积极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包括:积极实施金融业开放,试点外资机构和大银行在上海设立理财公司;支持外资机构在上海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将个人保险中外资持股比例从51%提高到100%,并在上海率先实施;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养老管理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在上海设立的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和其他理财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地区基金管理中心等总部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分享外债配额。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继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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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不断优化经营环境。具体而言,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完善账户管理,优化支付环境,继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央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介绍,这是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共同制定的第一个政策文件,也是落实国务院财政委员会、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上海协调机制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政策协调,加快落实《意见》并发挥作用。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面推进恢复生产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支持,扎实做好“六个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六个保障”,切实保障上海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金融委办公室上海协调机制出台金融服务若干意见 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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