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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罗敏)东方集团宣布,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5月7日发给公司的通知文件,主要是高密市人民政府5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本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高密华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收购控股的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按照程序收购东方集团。

东方控股告知该公司,其已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并同意将其在该公司的20%股份转让给高密市政府。此事已由双方合法履行并确认执行,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接下来,华融实业公司和东方集团将共同商讨并签署正式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华融实业公司是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的全资子公司。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孚日股份:公司控制权变更处于筹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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