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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反污染斗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沿海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加快推进“蓝湾”综合整治和海岸带保护与恢复工程。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据报道,中央政府重点支持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财政事务,如海域、海岸带和岛屿恢复,这些在保障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广泛的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在影响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区域和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生态保护和恢复,以提高生态功能和防灾减灾能力。今年,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主要支持“蓝湾”综合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与恢复项目。优先支持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规划合理、海陆规划、恢复治理相结合的地区。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通知中明确指出,沿海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各地申报项目的选择应遵循保护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的原则,实现海洋生态功能与防灾减灾的协调统一。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可申请4个项目。有单独计划的城市可以单独参与申报,最多选择最好申报两个项目。申报项目应明确“蓝湾”综合整治行动或海岸带保护与恢复项目。今年,中央政府将重点支持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重大项目。必须科学合理地测算项目总投资,避免摊薄和搞大建设。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和恢复的长效机制,把围垦治理、海洋生态恢复、海洋防灾减灾与陆地生态恢复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项目评审主体责任,规范项目评审程序和标准,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全面推进绩效评估,填写不同年度和实施期的资本绩效目标回报,及时组织绩效评估。同时,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现状,采取灵活适当的方法进行项目准备、选择和上报。(邵思岳)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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