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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应对COVID-19肺炎影响,对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核”分阶段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稳定就业措施,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通知》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和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大学毕业生,在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均合格。,可以先走岗位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护士资格、渔船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表演经纪人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等五项初级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五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均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然后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用大学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专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根据通知,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实习注册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实习期间通过律师协会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试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通知》要求大学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应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大学毕业生不应独立承担在幼儿园授课或上课的任务。未取得护理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大学毕业生应从事医学护士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未取得兽医执业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开具兽药处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通知》指出,对于初级职业资格实行“先任职后再考试”的阶段性措施,如果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共机构的公开招聘并受聘从事相关工作,该机构将与先受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当时,应根据需要商定一年的试用期;初次上岗的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通知》强调,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高校毕业生先就业的各项待遇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先就业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计算其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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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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