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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发布了《保荐人办理业务指南》,以方便和规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办理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申请业务。

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业务指南》是一份规范性文件,指导保荐人如何通过审计系统申请发行和上市。主要明确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处理相关事宜的具体业务要求和系统操作要求。

《业务指南》重点介绍保荐人通过审计系统办理业务的流程,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系统中数字证书的应用和管理、项目信息填写和申请文件提交、审计质询回复、上市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宜、暂停、终止和审核、回复时限计算等。

根据《业务指南》,保荐人应在申请上市前申请审计系统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主办单位应建立有效的ekey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ekey使用的管理,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同时,《业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单位如何通过系统填写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文件、如何命名申请文件、如何审核系统开放时间、如何修改申请文件、如何存放赞助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

在上市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宜上,《业务指引》明确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如何申请上海市委委员回避,保荐人应注意核对上海市委现场询问的问题,以及会后重大事项如何通过系统向交易所报告。

此外,《业务指南》主要关注发行人及其保荐人的关注点,并从暂停期、时间单位等内容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回复时限的计时方法。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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