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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消息,当地时间11日,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就前总理纳吉布涉及SRC国际的案件做出裁决,并认定他表面上有罪。

自审判于2019年4月3日开始以来,该案已审理了50多天,传唤了57名证人。在法院于11月11日宣布初步证据确凿的案件成立后,该案件将进入纳吉布自己辩护的法律程序。该项目将于12月初开始。

据报道,纳吉布被控在2018年马来西亚大选后的7月4日至8月8日期间,在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家马来西亚公司)的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交易中洗钱、违反信任和滥用权力。涉案金额为4400万林吉特(约7000万人民币)。

注:定罪书(马来西亚法律术语),意思是法院将根据已完成的法律程序和现有证据证明被告的定罪,法院将依法开始案件的下一阶段。一般来说,确立初步证据确凿的案件是审理案件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证据成立,被告将进入自卫阶段;如果没有,他将被无罪释放。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马来西亚前总理被判犯有腐败罪,涉案金额为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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