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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正在考虑是否重新定义与危险药物相关的词语,以及是否将大麻等传统药物合法化,以便大麻可以用于医疗目的。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日报道称,马来西亚当地著名的大麻医生穆罕默德·洛曼(Mohamad Loman)因使用医用大麻治病于去年8月被法院判处死刑。这个结果极具争议性。超过60,000人请求当局在网上审查该案件,一些议员也呼吁当局审查毒品法。

马来西亚考虑大麻合法化:节约政府资源以跟上时代

负责法律事务的马来西亚总理刘伟强在接受星洲日报采访时透露,内阁已讨论重新探讨危险药物的定义,他将开始与内政部和卫生部研究此事。

他说:40多年来,只要你有一定数量的大麻,你就会进监狱。但是大麻可以用作药物。我认为政府应该检讨危险药物的定义,让一些人药物可用于医疗目的。他认为这将使政府节约资源并与时俱进。

刘伟强说,现行的1952年《危险药物法》中的海洛因、大麻和吗啡都是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毒品。然而,根据他在狱中的调查,绝大多数吸毒者滥用的是甲基苯丙胺和安非他明等化学品,而不是海洛因或大麻等传统药物,因此政府有必要对危险药物进行重新定义。

马来西亚考虑大麻合法化:节约政府资源以跟上时代

他说:如果你去监狱问他们(吸毒者)是否因为吸食大麻或海洛因而入狱,他们会对你说:哦,不,不。这些是旧药,我们不需要。我们都使用新的甲基苯丙胺或安非他明。\u\u\u。

刘伟强指出,当地监狱目前有65,222名囚犯,其中56%或约36,000起案件与毒品有关。他说,只要当局重新定义危险药物,囚犯人数可以减少2万,监狱每天可以节省80万林吉特。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马来西亚考虑大麻合法化:节约政府资源以跟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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