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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15日电近日,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保健委员会、市扶贫办、市残联发布了《关于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扶贫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做好相关帮扶工作,帮助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

首先,准确识别护理服务对象。要求有条件的区县应包括年满16周岁、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扶持条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属于建立档案卡的残疾人纳入关爱服务政策范围。

重庆加强照护服务助力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

二是明确护理服务的内容。对符合条件并愿意留在各种护理服务机构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依靠并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他们提供集中护理服务;对符合条件但不愿入住各类护理服务机构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组织其家庭、邻里等社会力量和个人为其提供居家服务、日托和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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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督促家庭履行其护理服务责任。督促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赡养、抚养、扶养等义务。有能力提供护理服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亲属应当为附近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服务。

第四,规范集中护理的入住程序。根据民发[2019]33号文规定的“入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要求,详细规定了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时限、责任主体和必要形式。

第五,加强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富康工程”,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对肢体畸形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康复训练和术后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配置筛查。

第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现有闲置资源,为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服务。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钱捐物、提供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贫困和严重残疾者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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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政、残联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为做好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服务提供财政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绩效评估。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重庆加强照护服务助力贫困重度残疾人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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