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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19日发生肺炎疫情以来,截至2月18日,国家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指导收集了2692起涉及疫情的刑事犯罪证据;603起案件中有729人被捕,498起案件中有598人被捕;409人接受了323起起诉案件和238起公诉案件。

290人涉疫情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了解,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对疫情防控措施的干预和处理,共发生通信犯罪219起(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忽视危害公共安全罪、传染病防治罪),其中妨害公务罪272起,妨害公务罪485起,挑衅罪155起,故意伤害罪199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14起(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478起,1030人,非法经营(提价)65起,诈骗1165起,1260人,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22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包括非法狩猎罪、非法收购罪)207起, 运输和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非法狩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共298人;117起其他与流行病有关的犯罪案件,共178人。

290人涉疫情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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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290人涉疫情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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