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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将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计划将基金托管人的净资产准入安排调整为200亿元。

托管措施的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外资银行分行申请资金托管资格,充分考虑外资银行总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经验,明确分行申请条件,进一步完善净资产等准入安排。

二是完善基金托管人监管安排,建立外资银行总行问责机制,明确信息系统跨境部署和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事后监管,丰富行政监管手段。

第三,继续推动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允许申请人在人员、制度、场所等方面进行准备工作。获得批准后,优化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安排。

四是统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托管业务的相关要求纳入托管措施。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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